看每日法律资讯,知天下法律大事,欢迎关注国咨法听
【高层法治动态】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鼓励兴办科普企业】
1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科学技术普及法集体采访活动。中国科协科普部副部长顾雁峰介绍,新修订的科普法明确规定支持科普产品和服务研究开发,推动科普产业发展,规定推进科普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科普人员评价、激励机制。企业符合条件的用于科普事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来源:澎湃新闻)
【国咨说】
新修订的科普法不仅为科普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也为科普人才队伍的建设和激励机制的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对科普产业的明确支持和推动。同时,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参与科普事业的积极性和热情。
【国内热点】
【江苏:搬运境外视频在国内售卖,被判一年八个月】
周某喜爱看电影,并经常“翻墙”下载最新资源。后创办网站,将境外的视频,上传至自己创办的网站上,并设置会员购买门槛对外出售。2023年7月,周某的网站涉嫌侵犯著作权,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将该案移送通州湾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查明,周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发展网站会员2000余人,违法获利6万余元。日前,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6.7万元。(来源:江苏检察网、检察日报)
【国咨说】
法院认为,周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视听作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这一判决不仅是对周某个人违法行为的惩罚,更是对整个社会的一次警示。它提醒我们,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国际热点】
【意大利:新法案打击网上虚假、付费酒店餐馆评论】
1月14日,意大利政府公布了一项法律草案,该法律草案规定,评论必须在有关访问的两周内发布,如果评论是不真实的则可以被删除,或者在任何情况下,评论发布两年后也可以删除。但该法案没有解释谁将决定评论是否为假。拟议中的法律将禁止有偿或通过奖励措施发布的评论。该法案建议将审查评论和最终罚款的任务交给意大利的反垄断监管机构。(来源:欧洲时报)
【国咨说】
该法律草案的出台将对酒店、餐馆和旅游景点等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商家需要更加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以赢得消费者的真实好评。对于消费者而言,该法律草案的出台将有助于提升网络评论的可信度和参考价值。这一举措有望为商家和消费者创造一个更加公平、透明和可信的网络环境。
【媒体评论】
【人民时评:依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必须抓住劳动关系这个关键,其对劳动者的权益有重大影响。明晰规则,才能树好劳动者权益保护“风向标”。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扣紧“安全带”,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多环节同向发力,才能取得最佳效果。不断织牢法律“保护网”,依法保障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就能让劳动者体面劳动,进一步筑牢万家灯火的幸福根基。(来源:澎湃新闻、人民日报)
【国咨说】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新就业形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元化的就业选择。然而,这一新兴领域的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也日益凸显,因此,我们需要通过立法明确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确保劳动者在灵活就业中也能享受到应有的权益保障。明晰规则为劳动者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就业环境。
【学者观点】
【丁晓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知道”“应知”或注意义务应当以是否具有整体性治理过错为依据】
知情状态在平台间接侵权中被赋予重要地位,共同侵权制度中的过错判断与避风港制度中的通知都与知情状态密切相关。但以知情状态判断平台过错与责任,只适合分析平台平等参与特定个案的侵权。在此类侵权中,可以分析平台在个案中是否“知道”或“应知”,是否存在过错和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而典型的平台间接侵权是大规模治理下所产生的问题,其“知道”“应知”或注意义务应当以是否具有整体性治理过错为依据,其判断因素包括危害性与治理必要性、治理可能危及的合法性活动、平台辨识合法与非法活动的难度、直接侵权制度是否更有效等。从典型平台间接侵权的大规模治理型侵权特征出发,可以对传统共同侵权与避风港制度进行协调,通过分领域和案例积累而破解算法推荐等场景下知情分析的不确定性,同时消除平台“不做不错”“做多错多”的悖论。(来源:《重构“知情”:平台间接侵权责任反思》)
【国咨说】
丁晓东教授强调在平台平等参与特定个案的侵权中,知情状态被赋予重要地位。可以通过分析平台在个案中是否“知道”或“应知”特定侵权行为的存在,来判断其是否存在过错以及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这种判断方式相对直观,也便于操作。在平台间接侵权的过错判断与责任认定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本期资讯团队】:
资讯编辑:张一诺 任鹏鸽
国咨说:实习律师李芝兆
【服务热线】172 7776 0650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