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亮点展播】商洛市财政局“八五”普法工作综述

   日期:2025-09-04    作者:9s4pe 移动:http://xz3.paiqr.cn/mobile/quote/486.html

2021年以来,商洛市财政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法治型财政为目标,以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突破口,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工作。

落实经费保障

加强法治宣传

在“八五”普法期间,商洛市财政局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经费保障,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支撑。

一是强化预算保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经费来源稳定。同时,结合普法工作任务轻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物价变动等因素,建立健全经费动态调整机制,使经费规模与普法工作实际需求相匹配,有效保障了普法宣传各项基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是及时下达资金,提供有力保障。坚持法治宣传经费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预算科目和用途下达预算。实行财政云一体化管理后,由单位申请用款计划,科室及时审核,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为开展“法律十进”、主题宣传、阵地建设等各类普法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推动“八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开展学法用法

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努力打造政治机关。完善财政系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印发了《会前学习制度》《政治生日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等。局党组认真学习了中办、国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打牢全面依法治国、依法理财的思想根基。为市直财政系统干部购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动员财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依托“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网络平台、QQ群、微信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多次通过党组扩大会、专题会议、研讨交流会、青年干部学习班、录制微视频等方式,组织市直财政系统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政治站位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理论水平。二是历练自身硬功夫,贯通落实《预算法》及实施条例。新《预算法实施条例》颁布后,局党组专题学习了《实施条例》,并要求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把学习宣传新《预算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着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三是召开保密工作学习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和党政机关干部微信使用保密管理有关规定,开展失密泄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多措并举

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举办全市镇(办)财政干部培训班,98名基层财政所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二是举办“财政大讲堂”活动,邀请商洛市档案馆副馆长崔红娇作档案法、档案管理专题讲座。三是扎实开展普法工作。及时将各类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商洛财政信息网上发布,制作宣传资料进行宣传。通过商洛财政微信公众号、商洛新闻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普及涉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每年12月4日上街进行普法宣传,将财税政策、民生政策、减税降费等相关内容向社会公众普及。开展进村宣讲,邀请法律顾问赴包扶村开展《民法典》宣讲。开展“八五”普法等网上知识答题,组织职工参加“法宣在线”陕西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网上答题活动,做到全覆盖。组织全市财政干部参与全省财政系统“作风提升强素质 法律法规夯根基”大比武活动,财政干部踊跃注册,网上练习答题总人次达到2.03万次,考试平均成绩为95.19分。四是多次举办财政执法业务培训班。2021年培训5期,培训人数476人次;2022年因疫情影响,主要是线上培训较多。主要有:采购人员培训,对新出台的政府采购工作制度规定进行讲解,宣传了政府采购政策,对自觉开展政府采购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业务培训等。2023年举办全市镇(办)财政干部培训班和财政大讲堂等专题培训辅导6期、800人次。2024年开展企业财务决算培训、市本级政府部门财务编制培训等各类培训18次,参加省财政厅等组织的培训班40余次。

推行依法治理

高效开展依法行政

一是建立前置审查制度,全面实施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法律顾问和政策法规科提前介入财政系统各项重大决策、重要理财行为的论证阶段,出台每一项政策,发出每一份规范性文件之前先征求政策法规科的意见,请法律顾问审核,发挥“守门员”作用,增强决策的科学性与合法性,保障决策事项于法有据、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决策内容依法合规、决策结果法律认可。二是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在制度建设方面,坚持每年印发《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提出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财政普法依法治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工作任务并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事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回头望,对标对表,及时发现问题,滚动修订目标任务,保证工作事项圆满完成。三是建立了述职汇报制度和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制度。局党组多次听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财政建设相关工作。召开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专题会议,选取重点科室和单位进行点评,总结成绩,提出差距和问题,评选优秀并发出点评通报,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四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不经培训考核不得申领和更新执法证的规定,加强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专业知识的更新,确保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稳步推进。在开展财政资金专项检查时对工作人员执法资格提出严格要求,规定在检查时必须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并实行监管,提高财政执法监督检查公信力。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坚决不向单位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规范采购行为,监督政府采购法的执行,纠正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执业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五是积极配合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在认真学习宣传《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每年印发《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并在商洛财政信息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配合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商洛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年涉企收费检查工作作了总体部署,对全市部分涉企收费单位进行了专项抽查。面对疫情和减税降费等因素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以大局为重,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顶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措施,有效助力纳税人提振发展信心、增强发展活力,促进了纳税人获得感持续提升。2021年全市新增减税降费3.03亿元,2022年新增减税降费13.27亿元,其中留抵退税7.98亿元。2023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4.68亿元(其中为49家企业办理留抵退税1.1亿元),2024年全市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2.12亿元。

聚焦职责使命

扬起财政风帆

经过不断努力,商洛市财政局“八五”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2021年度被市委依法治市办评为全市法治建设优秀单位;2023年度被评为全市“八五”普法中期优秀单位;2023年在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中,获得优秀单位;2023年被市司法局评为全市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优秀单位;2024年,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被省财政厅通报表扬;20242月,被市司法局通报为全市法律顾问工作先进集体;2025年被市委依法治市办评为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知识考试优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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