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落地落实落细,切实打通“最后一公里”,近日,汕头市食药安委制定出台《汕头市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四级双向”联络机制》,实现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横向协调、纵向畅通。
一、建立四级联络员制度
在市级建立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担任总联络员,在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建立由党政领导联络员、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和食品协管员担任党政联络员,以及由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分局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辖区市监所负责人和市监所网格监管人员担任食药安办联络员的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四级联络员制度。
二、建立双向反馈机制
各级党政联络员负责汇集本级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进度和包保整体情况并定时向本级食药安办(市场监管部门)联络员反馈工作情况、反映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报送属地包保干部与包保企业变动情况等;各级食药安办(市场监管部门)联络员负责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切实加强相关法规政策和平台应用的宣传和指导,及时解答“两个责任”业务咨询,提出督导建议,协助属地包保干部开展督导工作,同时收集本级属地党政联络员提供的工作数据,做好包保干部和包保企业平台数据的录入和更新。
三、建立信息推送和及时通报机制
一是通过建立联络员粤政易工作群,强化全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信息共享、双向互通、四级联动,同时定期更换联络员名单,确保找得到人,管得了事。二是强化信息推送和预警监测,落实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对包保干部督导包保主体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联络员。三是熟悉掌握本辖区企业主体数量、分布和业态等情况,及时加强沟通联系和督导督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